日前,上海大学出台《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其中明确规定: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不再担任委员。而据此《章程》遭到处分的第一人就是发表论文造假的
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陈湛匀。据悉,上海大学校方已免去其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其相关行政职务也被撤销。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报,陈湛匀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两阶段性成果,其成果论文发表抄袭被撤销。通报称,陈湛匀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及其跨国投资战略》阶段性成果之一《我国制造业国际竞争力的显示性指标研究》,论文发表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全文约9100字,其中抄袭2300字,抄袭率约为25%。阶段性成果之二《四因素模型视角下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优势研究》,2007年5月论文发表于《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全文约5500字,其中抄袭1660字,抄袭率达30%以上。
此外,针对此次事件,上海大学还将举一反三,专门出台有关学术规范,并将进一步从完善制度等方面进行反思,以引导师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