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发布《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放个人贷款不仅要严格坚持面谈面签制度,而且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昨天中国银监会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部门规章的出台将防止银行业金融机构个贷业务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的发生,同时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保护借款人和贷款人合法权益。
■个人贷款实行支付管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贷款人应依据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个人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比如房贷直接汇到开发商账户,装修贷款直接进入装修公司账户,而不是由借款人自己向他们支付。
但对借款人难以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额度不超3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经贷款人同意,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如果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经贷款人同意,贷款资金可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近日,中国银监会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办法》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活跃,个人贷款业务发展迅猛,仅2009年上半年就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50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3917亿元。但相对于数量日益增加、品种日益多样的个人贷款现状和趋势,我国尚缺乏规范这类贷款的统一的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管理虽然取得了较为成熟的经验,但彼此之间缺乏统一的标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同时,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个贷业务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假按揭”、“顶冒名”以及贷款挪用等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到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到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影响到信贷对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持续支持效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要求,提振个人贷款的信心,进一步加大信贷对扩内需的支持作用,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保护借款人和贷款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信贷文化,中国银监会在综合借鉴和吸纳国内外个贷业务先进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论文邦:http://www.lunwenbang.com/医学论文发表、职称论文发表、教育论文发表多方面阐述论文的书写、代发。